衡水市“恒康杯”安全用药知识进万村知识竞赛学习资料
1、群众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应当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2、群众对药品价格有疑问或发现药店、医院或诊所违反药品价格管理规定,应当向当地物价管理部门举报。
3、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查处违法药品广告的执法主体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是组织协调、综合监督、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5、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须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6、处方药是指必须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7、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
8、青霉素使用前要作皮试,是因为青霉素容易引起过敏反应。
9、药品批准文号是药品生产合法性的标志,《药品管理法》规定生产药品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药品批准文号。
10、药品有效期是涉及药品稳定性和使用安全,《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包装上必须标示药品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1、药品的准确定义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12、非处方药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13、药品作用于机体,除了发挥治疗的功效外,有时还会由于种种原因而产生某些与药品治疗目的无关而对人体有损害的反应,这就是药品不良反应。
14、一种药品往往具有多种作用,当人们利用其中某一作用时,其余的作用便称为药品副作用。如服用抗过敏药扑尔敏易出现嗜睡、困乏的症状,服用解痉药颠茄片后引起口干等。
15、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属于劣药。
16、非处方药的简称是OTC。
17、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分为甲类非处方药(红色OTC标志)和乙类非处方药(绿色OTC标志),安全性更高的是乙类非处方药。
18、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是药品批发企业。
19、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标准不符的药品属于假药。
20、新开办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在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发给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英文缩写是GSP。
2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22、新药的定义是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23、滥用抗菌药,会导致耐药菌的发生和传播,而且诱发药品不良反应。国家规定从2004年7月1日起,对未列入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各种抗菌药物在全国所有零售药店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能购买。
24、胰岛素、破伤风抗毒素等药品需要冷处保存,冷处保存的温度要求是2-10℃。
25、某口服药品使用方法标明“一日三次”,“一日三次”指的是每8小时服用一次。
26、有的人认为多吃药,病会好得快,其实这样做不但会影响药物的效果,而且还可能给人体带来损害。剂量太大会加重药品的不良反应,尤其是一些治疗剂量和中毒剂量较为接近的药物,容易引起药物中毒。
27、消费者购买药品时,可以通过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按照药品包装上标示的药品批准文号、药品名称、生产企业等信息进行核查。
28、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索证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29、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其内容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进单位、数量、购进日期等。
30、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必须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31、药品分类管理是根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原则,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并作出相应的管理规定。
32、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是指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和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
33、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的目的是加强对农村药品质量的监督,逐步建立起覆盖县、乡、村的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主,以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为辅的农村药品质量监督网络,建立健全农村药品质量监督体系。
34、《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35、《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变更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属于《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
36、企业分立、合并、改变经营方式、跨原管辖地迁移,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37、企业因违法经营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或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发证机关应暂停受理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申请。
38、《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不可以经营疫苗。
39、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必须经处方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40、《药品管理法》是何时颁布实施的2001年12月1日。
41、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可以经营一次性注射器。
4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合法票据是指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
43、进口药品必须有中文说明书。
44、药品批发企业不可以将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
45、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46、《药品管理法》规定,可以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出售的药品是中药材。
47、药品零售药房禁止销售终止妊娠药品。
48、保健食品和药品包装上的主要区别在于批准文号,保健食品和药品的批准文号依次为国食健字和国药准字。
49、衡水恒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多年来一直秉承诚信为本,质量第一,服务为民,药品质量高于一切的经营理念,你认为“恒康”的含义是恒康、恒康,永远健康。
50、衡水恒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衡水医药商场位于衡水市红旗大街与和平路交叉口东北角,2004年被评为衡水市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十佳诚信单位,服务电话:5222850,并被确定为衡水市、桃城区两级医保定点药店。